释义 |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不分文理;两依据,一参考”。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将调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份。其中,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