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200米能见度车速多少 |
释义 | 高速公路200米能见度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具体如下: 1、能见度在200米以下时,机动车应该开启雾灯、远光灯、示廊灯和前后的位置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一车道前车辆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m时,机动车应该开启雾灯、近光束灯、位置灯、前后位置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的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km,与同一车道的车辆保持50m以上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机动车应该开启雾灯、近光束灯、示廊灯、前后位置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的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驾驶人应该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该注意: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速要求100公里以上车道行驶时,应当与同一车道上的车辆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当车速低于每小时100km时,可适当缩短同车道车辆之间的距离,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m; 2、超速是指驾驶员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的行为,高速公路上汽车的最快速度不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3、有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标时,按照路标规定的速度行驶,超过路段的速度限制行驶就是超速。 综上所述,上高速前要注意查询天气和道路情况,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提前研究好行车路线,随车携带好车辆故障警告牌和配备灭火器,事先确定好行车和休息的计划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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