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因此,合同无效的,若仲裁条款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仲裁条款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九条【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