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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有啥用处
释义
    劳动合同的作用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2、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一、急辞工扣50%工资是否合理
    急辞工扣50%工资不合理。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3年第二次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3年,第二次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
    2、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3、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
    4、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
    三、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提出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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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