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费给老百姓打官司找谁 |
释义 | 免费给老百姓打官司找当地政府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协助即可。 各地司法局都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百姓免费代理诉讼业务。当事人因故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的(比如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无劳动能力的人等),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指派律师为其免费代理诉讼。一般来说,免费代理,都是涉及追偿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残疾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根据相关规定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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