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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不到消防能不能解除商品房
释义
    法律分析: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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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