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邯郸市大名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及规定
释义
    拆迁补偿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审并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应当公平,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拆迁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补偿的,也要按照土地附着物的不同来区别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拓展延伸
    邯郸市大名县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解读
    邯郸市大名县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解读:根据邯郸市大名县的相关规定,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及规定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拆迁时,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待遇的具体规定。该政策旨在保障农村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方面。此外,政策还规定了拆迁程序、补偿计算方法、申诉途径等相关规定。农村拆迁补偿政策的解读有助于被拆迁户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补偿和待遇。
    结语
    拆迁补偿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公平补偿的措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应不低于市场价格,并根据土地附着物的不同进行区别。邯郸市大名县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解读为农村拆迁户提供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和相关规定,旨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了解这些政策有助于确保被拆迁户能够依法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和待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