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才引进配偶随调成功率
释义
    法律分析:(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在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简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3: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