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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营业执照营业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会被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若是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一、公司被吊销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二、有别人的营业执照可以借别人吗
    营业执照不可以借别人的使用。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借营业执照,违反规定出借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三、门头侵权会罚多少钱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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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3: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