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情况被视为全剂量接种疫苗: 接种经认可的单剂型疫苗后2周(14天) 接种2剂第二剂疫苗2周(14天)后 在临床试验中接种完整系列的经认可COVID-19疫苗(非安慰剂)后2周(14 天) 相隔至少17天接种2剂任何已接受的COVID-19“混合”疫苗2周(14天)后 *14天的计算方法: 最后一剂在登上前往美国的航班之日必须已满整14天。 在完成免疫接种序列之后的第14天,被视为全剂量免疫接种。例如,如果最后一剂于10月1日接种,那么10月15日则为满足14天要求的第一天。 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不能视为全剂量免疫接种。无需接种加强针剂以满足这一要求。 仅接种了一剂经认可的2剂型系列疫苗,且之前感染过COVID-19并康复的人员不满足此定义的要求,因此不能视为符合前往美国所需的全剂量免疫接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