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限公司,全称是有限责任公司,含义是:公司以本身的全部价值作为债务的清偿的资本,即当公司倒闭时,按照当时公司的全部所剩资本来作为清偿的资金,不涉及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财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含义是:按股份比例,各股东享有相应比例的分红,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清偿。如果公司没有注明是有限责任,则表示公司的所有者在公司倒闭时,将以自己的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自己的全部财产作为公司清偿的资金。私营企业指的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