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数发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负数发票是什么意思 负数发票是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等业务时,冲减销售收入的合法凭证。对负数发票管理: 1、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对销货方纳税人开具的负数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合法依据进行审核; 2、另一方面要对购货方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调减进项税额进行监督检查; 3、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二、开负数发票怎么开? 1、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菜单; 2、按系统提示进行发票号码确认;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 4、点击“负数”; 5、选择“直接开具”功能; 6、按要求填写对应的的通知单编号; 7、按要求填写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 8、系统弹出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及相关信息确认窗口; 9、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负数发票; 10、打印发票。 三、负数发票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四、负数发票和红字发票的区别 负数发票就是上月(或者本月前任意月份)开具了一份正数发票,但是本月因为种种原因需要重新开前一次的发票(注意一点就是这笔业务已经“隔月”了,如果在本月中及时发现开的票有问题,只需作废本月中有误的发票),这笔业务也已经向税务机关报了税了,那就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冲回错误的,再开一份正确的发票,就行了。负数发票等于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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