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能否阅览案卷?
释义
    律师在侦查期间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意见。辩护律师自检察院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在检察院起诉后,可以查阅案卷材料。
    法律分析
    1、一般到检察院,就可以阅卷了。
    2、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在检察院起诉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拓展延伸
    辩护律师的案卷访问权:侦查期间的权利与限制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是否有权阅览案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的权利与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具有辩护权,可以查阅相关案卷资料。然而,侦查期间也存在一些限制,例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下,辩护律师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侦查阶段的案卷可能包含敏感信息,为了保护案件的公正性和安全性,法院可能会对案卷的访问进行限制。因此,辩护律师的案卷访问权在侦查期间是有一定的权利与限制的。
    结语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具有一定的案卷访问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在人民检察院起诉后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然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下,辩护律师的案卷访问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在维护案件公正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辩护律师的案卷访问权在侦查期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与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4: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