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收集是否需要纠正当地错误的习惯?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收集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法收集、出具、鉴定和运用。如果当地错误的习惯导致证据收集不规范、不完整,会影响诉讼效率和公正性。因此,需要纠正当地错误的习惯,确保证据收集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举证,对不能举证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依法收集、出具、鉴定和运用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五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案件中,应当依法收集、出具、鉴定和运用证据,并不得使用非法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二):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超范围或超期限收取证据。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有权就自己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提供证据。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在收集、出具、鉴定和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证据确凿、来源可靠、程序合法的原则。 总之,证据收集应当依法合规,不应受当地错误习惯的影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