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没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没合同不想租了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出租人时解除租房合同。租房没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一、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吗?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个人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三、和上述人户分离的房子租赁合同要签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不约定租赁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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