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据的审核认定”,实际上就是理论上所说的“认证”,即由法官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以及特殊情况下无需质证的证据),按照法定的程序和依据,对其能否作为定案根据进行衡量,并据此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的行为或者过程。其内容涉及审核认定证据的一般要求、根据证据效力划分的认证规则、优势证据规则、司法认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