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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审计按照审计的职能划分可分为
释义
    法律分析:1.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又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务院审计署及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厅、审计局所组织和实施的审计均属于政府审计。政府审计主要是依法对国务院个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审计
    独立审计又称为民间审计,是指由依法成立的民间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独立审计是受托审计,接受各类资源财产的所有人或主管人的委托,依法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承办审计鉴证、经济案件鉴证、注册资本验证和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独立审计的主要职能是鉴证。
    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各政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专职的审计人员所实施的审计,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两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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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