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困难补助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