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上户口后还能改姓。 改户口本上的名字的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持相应材料到婴儿跟随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新生儿入户申请; 2、派出所审核《生育服务证》有否盖有计生部门的有效印章,无章为无效证件,不予入; 3、派出所核对当事人申请入户地与《生育服务证》发证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暂不入户,由当事人持户口本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变理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副页背面盖章注明后,方给予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