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名字和出生证明不一样怎么办 |
释义 |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如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不予变更。 一、非婚生子落户要怎样做 非婚生子落户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 2、持父母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落户; 3、非婚生子女父或母需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调查证明并加盖公章; 4、父母一方属外地户口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孩子落户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迁出户口之前,一定要先落实迁入地的相关情况,确定能够迁入后再办迁入。 二、女方户口可以写孙子吗? 可以。女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入。在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之后,女方回到孩子户籍目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以上证件材料和准迁证说明情况,申请迁移孩子户籍。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女方再回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手续材料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 三、孩子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 1、两个月内的向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2、超过两个月的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3、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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