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法律分析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程序与警告处分一样,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但是,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如果在受处分的一年期间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可以思想汇报形式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 结语 对于违纪受处分后再次故意违纪的情况,应当给予更严厉的党纪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时,新处分的期限应与原处分期限相加。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多个需要处分的行为,应当分别确定处分种类,并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党内严重警告是一种比党内警告稍重的处分,其审批程序与警告一样,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在一年内不能提升党内职务或被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如果在处分期间没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思想汇报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