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重疾险中未涵盖心脏病的费用,购买心脏病险种可以获得相应理赔,但需注意条款中的限制和排除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不得变更合同的约定。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根据不同公司和产品的条款不同,若未涵盖心脏病的费用,投保人可以另行购买心脏病险种来获得理赔。但需注意排除条款中的限制,例如:心脏病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获得理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