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是否会因为既往尿毒症病史而拒赔轻微心肌梗塞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投保人的既往病史,对其的保障范围进行限制或者拒赔。但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既往病史,且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并给予保险单,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的约定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保单约定履行理赔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未告知的情况,保险人在知道情况后十五日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保险人未在十五日内解除合同,则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自愿订立合同,并以订立合同的方式依法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损失赔偿;因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总之,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单约定履行理赔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者不按照保单约定履行理赔义务,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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