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污点证人是指为了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为了减少或免除刑事责任的人。受污染的证人是一种相对特殊的证人。与普通证人的区别在于,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痕迹,而且不是无辜的人,其行为有犯罪要素。污点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所犯的罪行符合刑法,是一种没有受到惩罚的现实罪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