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婚前把所有财产全部登记到父母名下合适吗? |
释义 | 这样做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前归一方所有人财产视为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如,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所以在结婚前女方完全有权利处分的自己的财产,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 如果男方或是女方在结婚前将个人财产,全部或是部分财产转到父母名下,风险提示: 1、赠与问题,如果女方父母在女方婚后将女方婚前所赠与的财产,赠回给女方,在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的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问题,如果女方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将女方赠与父母的财产单独留给女方,那么在女方父母百年后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女方父母的财产,此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合同编》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__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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