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通常会询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并进行体检,如果投保人对既往患病进行了隐瞒或不实报告,保险公司可能会以健康状况不良为由拒绝赔付。但是,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将既往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经过核保同意,那么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或者应当知道的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在核保时告知被保险人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如果投保人按照要求进行了告知且经过核保同意,保险公司不能以既往患病为由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