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传染病者犯罪的,监狱在通常情况下不会予以接收。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犯罪分子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 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