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防费的交纳,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这一规定,收费政策又落实到老百姓每个人的头上,凡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 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患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构成人民防空必不可少的因素。包括人民防空力量、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指挥、人民防空信息、人民防空对象、人民防空保障。人民防空基本要素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影响人民防空的建设和发展,决定人民防空行动的成效。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各种专业队伍和群众性组织。有些国家或地区由民防专业队伍担负人民防空勤务。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伪装示假、设障干扰等专业队伍,以及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慈善团体等志愿者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第八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