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州法院上班时间表 |
释义 | 各立案点立案时间: 1、院本部立案大厅: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5∶40 2、各人民法庭立案点: 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每周五: 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4、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 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 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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