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如符合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文件的要求,则应当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有效的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