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