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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合格血液致害在采血环节主要表现
释义
    1、未做检测/未检测出应当检验出的病毒;
    2、采血过程中血液受到污染;
    3、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措施不当导致血液变质;
    4、运输过程中因设备配置不当导致血液变质等。
    一、输入不合格的血液的侵权责任
    1、患者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2、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医疗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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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1 9: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