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另外还需要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某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最后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