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了充分的准备,可以说是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开了一个好头,为开始事故调查过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施事故调查是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的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包括现场处理、现场勘查、物证收集、认证问询等主要工作。由于这些工作时间性极强,有些信息、证据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步消亡的,有些信息则有着极大的不可重复性,因而对于事故调查人员来讲,实施调查过程的速度和准确性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把握住每一个调查环节的中心工作,才能使事故调查过程进展顺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