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业创业证编号是办理就业创业证上的编码,共16位。 第1到6位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确定,第7位是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性质,第8位为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校验码,第9、10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11到16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年份首次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顺序编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第二十六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一)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二)代理招聘服务; (三)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五)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六)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