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体育总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