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运提单的作用有:(1) 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2)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3)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⒈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⒉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⒊船舶名称。⒋托运人的名称⒌收货人的名称。⒍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⒎卸货港。⒏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⒐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⒑运费的支付。⒒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