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职责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职责: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公司法人得权力主要有哪些 有下列权力: 1.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的权利。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二、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主要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4、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向各股东发行的持股凭证,以获得股息和股息的有价证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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