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地价评估 |
释义 | 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地价评估: 1、制定或更新大中小城市或镇的基准地价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价入股时; 3、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4、企业改制,组建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或核定企业资产时; 5、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需核定土地资产时; 6、司法仲裁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时; 7、需按土地资产额征收土地税费时; 8、依照法律法规需进行地价评估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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