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生的第三个孩子算三胎吗 |
释义 | 二婚生的第三个孩子不算三胎。 1、二婚生的第三个孩子不算三胎。如果说二婚的时候,自己有一个孩子,然后男方有一个孩子,像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再生一个,有可能才算三胎。如果说是男方没有孩子,然后当事人带去一个孩子,这样的话不算是三胎,只能算是二胎。 2、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在规定再生育情形时,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异。概括起来大概有八至九种类型,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举例来说,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3、三胎政策二婚的申请生育三胎的条件: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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