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签合同物业有权力拒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房可以拒绝签物业合同。物业合同和买房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商无权强制要求买受人签订物业合同,但可以签署业主规约。前期一般由开发商与物业签署物业合同,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一、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物业费收取时间是在开发商交房之后的第二个月,之后根据双方物业合同中的约定时间收取。 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购房者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缴纳。 新房根据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如果推迟交房则从开发商通知交房的具体办理交房手续那一天起,若是业主自身原因没按开发商通知时间办理交房手续,则从开发商通知办理交房手续的那天起交。 二手房则从双方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交房之前是原房主交物业管理费,交房之后是新房主交物业管理费。最好在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原房主未交之前物业费的处理办法,以免原房主卖了房就不理之前未交之物业费,物业公司让新房主难受。 二、不交物业费有哪些常见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有: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物业管理合同几年一签 物业合同二至五年一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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