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为户主姓名。申请人确认,户主在家的户主签字,户主不在家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户所有成员均不在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 2、权籍调查表,四邻签字按手印,四邻:户主在家的户主签字,户主不在家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户所有成员均不在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动产以占有作为权利归属的判定标准,以交付转移占有来认定所有权转移而房屋不可移动,其所有权归属和转移难于以占有来判定,其认定标准和动产必然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为户主姓名。申请人确认,户主在家的户主签字,户主不在家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户所有成员均不在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