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医疗能在外地交吗 |
释义 | 一、新农合不可以异地缴费,国家实行的是属地原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就目前国家的状况,解决异地报销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就参加新农合而言,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或做生意,但却要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在居住地缴费和报销,很不方便。二、新农合保障内容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3、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4、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农村合作医疗,当年购买,次年生效享受报销。 合作医疗并不支持异地医疗,在就医前需要征得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批准,最好回购买地指定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凡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口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