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杭州201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台,基准值暂定为3350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基准值的60%,最高不能超过300%。杭州出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市人社局公布了相关标准,201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3350元/月。市社保处结算科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的个人缴纳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不过,全省上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要到次年7月才会公布。因此,参保人员可先按全省统一的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3350元/月进行缴费。今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基准值的60%,最高不能超过300%,即暂定为最低为2010元/月,最高为10050元/月。在职职工缴纳的费用,由市人社局根据扣缴公式,从单位账号内统一划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高档基数按100%缴纳为3350元,低档基数按60%缴纳为2010元。按照20%的个人缴费比例,高档、低档参保人全年分别应缴8040元、4824元。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参保市民还可补缴养老保险费。今年6月28日前补缴2012年度费用的,仍按2012年缴费基数(2960元)进行补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