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本院门禁卡包括有考勤、开关门及餐饮消费等功能。二、本院员工及相关人员门禁卡的使用权限确定:行政管理人员权限由院办确定,临床医师、医技、药学人员权限由医务科确定,护理工作人员权限由护理部确定,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科确定。三、门禁卡的制作、发放由信息科执行。四、因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门禁卡初次办理时交财务科押金100元,办理离院手续后给予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