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二)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和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二)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和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