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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路基施工应按什么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路基施工的流程为以下几点:
    1、道路沿线地势高低起伏,对于填方高度小于1.5m的低填路段及挖方高度小于0.8m的浅挖路段,设计时考虑从原地面挖至路床底(即路槽一下0.8m范围内换填4%生石灰土后再施工路面结构部分;
    2、根据本段地基勘察报告,沿线局部路段有0.4-3.5m深的素填土,由于素填土结构疏散,堆积年限短,设计考虑当素填土厚度≤0.8m时,清除素填土,回填合格的路基填料,当0.8m3、路基处于水塘路段时,当路基占用水塘面积较大,路基范围外水塘面积较小时,水塘宜废弃,按干塘处理,先将整个水塘抽水放干,请处理及范围内淤泥,然后换填0.6-1.0m的厚毛渣石,再换填素土至路床顶,路基范围外侧用素土整平至塘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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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