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升初学籍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前往学校开具 前往所在的小学,中学,高中的证明,证明曾在一定时段内为该校的学生。一般如果只是学籍证明而不是成绩证明的话就不需要成绩。去所在学校教导处盖章,如果是办签证的话,需要拿去所在的城市的公证处证明。 2、在线申请开具 登陆学信网,然后依照以下两类方式的步骤进行申请。 方式一: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支持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第三步,选择“申请”按钮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第四步,申请过程中请选择学籍/学历信息、报告语种、支付方式三个选项,点击“去支付”按钮,完成在线验证报告的申请。 (申请英文版在线验证报告时,有可能需要进行人工翻译核对,则需1-2个工作日完成) 方式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申请 仅支持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中文版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第二步,输入证书编号、姓名、验证码三项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学历证书信息第三步,点击学历证书信息下方的“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按钮进行申请第四步,申请过程中请选择支付方式,并设置好有效期,支付成功后,可查看您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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