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
释义 | 一、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身患符合居民大病保险病种。 3、符合上海医保政策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范围: 1、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2、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3、恶性肿瘤治疗。 4、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参保居民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三、报销资料: 一、参保居民: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3、医疗费用收据。 4、门急诊病历、住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5、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协议书。 6、被委托人身份证。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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