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实名注册。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局网站。纳税人只需要下载这些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就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 二、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2.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3.填写专项扣除信息;4.填写其他信息 三、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